
三阶段代币化时间表
FSC在第三次证券代币化公私协商会议上公布了该路线图,并将指导证券公司及韩国证券存管中心(KSD)建设支持性基础设施。《股票和债券电子登记法》修正案将于2027年2月4日生效,在法律上承认证券代币为证券的数字化形式,标志着第一阶段的开始。
第一阶段涵盖专为机构投资者准备的私募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通过信托结构发行的非上市股票,以及公开发行的份额化投资证券。第二阶段将代币化范围扩大至所有公开发行的证券,而最终阶段的目标是建立与稳定币挂钩的链上支付基础设施。FSC表示,后续阶段将保持灵活性,取决于第一阶段的成果、市场采用情况以及待定的稳定币立法。
份额化投资的监管护栏
该路线图还为份额化投资设定了模型标准,其形式可以是非货币性信托受益权证书或投资合同证券。对于信托证书,FSC将个人认购上限设定为3000万韩元或总发行量的5%(以较低者为准),并建议为零售投资者保留一部分公开发行额度。零售投资者在每个场外交易所的年度净购买额还将面临1亿韩元的上限。
场外交易准入与发行人账户
FSC表示,不会创建单独的许可制度,已获得金融投资业务授权的公司可以在其许可范围内处理代币化证券,但需就场外中介业务事先与金融监督院(FSS)协商。FSC计划为债务证券增设额外的场外交易许可单元,并要求发行人账户经理持有至少40亿韩元的股本资本。这一举措与ICE和tZERO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建立的代币化证券基础设施相呼应,并紧随印度计划以数字卢比结算代币化公司债券的步伐。